关于进一步做好保交楼工作的建议

来源:郭红梅日期:2024-01-24 15:02阅读量:209

郭红梅(民盟省委直属巴中总支主委、巴中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反映,2022年7月28日,中央政治局会议明确要求 “压实地方政府责任,保交楼、稳民生”。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3年1-11月,全国房屋竣工面积65237万平方米,增长17.9%,住宅竣工面积47581万平方米,增长18.5%,但保交楼任务依然艰巨,存在社会上认识有偏差,保交楼基础性制度和共同体联动机制有待完善等短板,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明确导向, “保项目,不是保企业”。“新老划断”,是复工续建“保交楼”项目的关键所在,保交楼政策,必须全力保项目。想要真正盘活一个项目,不能仅仅依靠政府的一头热,政府有保交楼的决心,企业、合作方、工程商等更要齐心协力,才能排除万难,推进项目一步步交付。建议构建政府和开发商、施工方、金融机构之间“保交楼”共同体的协调联动机制,让政府拿出来的专项资金,只能以专项借款落到具体单个项目上,只能按照“新老划断”,用于“保交楼”的后续项目建设,早日实现完工交付,决不能动用专项借款去补窟窿,拆东墙补西墙,降低专项资金使用效益,甚至影响楼盘交付。

二是强化监管,实施政府托管账户管理。很多企业对保交楼存在一定的误解,或者说强烈的依赖,认为政府推动保交楼,就必须全权负责到底。实际上,保交楼这个惠民政策,主要是出于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为带动项目交付进程,而不是给企业兜底。建议从一开始就要加大宣传和监管,让企业清醒认识到,专项借款平不是给哪个项目托底,更不是给哪个公司补充资金缺口;从一开始就要逗硬执行专项借款前提条件,提供必要实物抵押,明确还款时间;从一开始就要设立政府托管账户,调动企业积极性,将企业处置资产、新建房屋销售回款等资金,全额纳入政府托管账户统一管理,直到偿清专项借款为止,坚决杜绝把压力转嫁地方银行,有效预防地方金融风险。

三是完善机制,引入三方代建运转。理顺保交楼各方关系及责任,是实现保交楼目标的关键环节。如果项目及企业自身就存在很大问题,比如开发商欠了承包单位的工程款,或无法兑付利益关联方的前期投资,项目烂尾时,很多股东大都选择置身事外,更关心自己能拿回多少利益,没有人愿意站出来承担责任,在“新老划断”的规定下,承包商大都担心再次被套牢,很少有承包商愿意承担垫资施工的压力。建议引入第三方代建机制,重新梳理各方关系,并通过专业的工程管控,对资方的信用背书,以及与客户充分、积极的沟通,逐步推动交付工作有序进行,确保整个项目的盘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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