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逐步将“中国能效标识”变更为“碳排放标识”

来源:何云捷日期:2023-11-30 15:55阅读量:135

何云捷(民盟四川省委直属巴中总支委员、巴中市通江县人大法工委副主任)反映,中国能效标识是表示产品能源效率等级等性能指标的一种信息标签,目的是引导和帮助消费者选择高能效节能产品,2005年3月1日施行《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2016年6月1日施行《新版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在引导节能消费习惯、构建节能型社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导向作用。

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经济社会系统性变革,要如期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2060年前碳中和的目标。目前,我国能效标识产品目录已增至15批42类。作为重要的消费端,对纳入能源标识目录管理的产品标注碳排放值,更能直观反映能源效率情况,倒逼生产端深入践行双碳国家战略,引导消费端树立低碳消费理念,促进与国际贸易有机接轨。

自2009年以来,陆续有原环保部、国家发改委、国务院办公厅等推动碳足迹、低碳产品认证等双碳在消费端的制度或实践探索,但在国家有关低碳排放法律法规未制定出台的前提下,推动难以制度化、体系化、规范化。

当前,碳排放值已明确通用计算方式,即用能量乘以碳排放系数。《中国能源统计年鉴2005》已明确煤炭、电力等9大类最终能源消费品的标准用能量,而9大类主要能源的碳排放系数也已明确,计算重要能源消费品的碳排放值已有可量化的实操基础。

为此,建议逐步将“中国能效标识”变更为“碳排放标识”。一是对于已强制实施低碳排放的产品,先期实质性推进“碳排放标识”,在产品明显位置明确标示“碳排放标识”,取代“中国能效标识”,提升外贸出口双碳竞争力,抢滩一带一路更大市场机遇。二是对于已列入能效标识目录的产品,在现有“中国能效标识”中增加“碳排放值”,分别明确标示标准情况下生产、使用环节的“碳排放值”,引导消费侧倒逼供给侧低碳匹配。三是对于其他产品,鼓励各地各引领型企业加大“碳排放标识”的政策创新、技术研发等基础性工作,为全面推进“碳排放标识”落地落实提供成果经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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