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60岁以上老人阶梯化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建议

来源:郭红梅、杜娟日期:2022-08-01 10:00阅读量:30009

郭红梅( 民盟省委直属巴中总支主委、巴中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杜娟(盟员、恩阳区政协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副主任)反映,自2003年开始农村合作社新型医疗保险制度,解决了农民不敢生病、看不起病的尴尬。但2003年人均GDP1090美元,人均缴费10元人民币,到2021年人均GDP12551美元,人均交医疗保险320元。人均GDP2021年较2003年增长10.51倍,而个人医疗保险缴费增长达34倍,是GDP增长的3.24倍,故农民医疗保险占可分配支出比例明显过大。 我国农村60岁以上老人,因体力下降,免疫力减弱,基础疾病等原因,失去劳动能力的人逐年增多,他们除政府微薄的退休补贴外,经济来源主要靠子女供给,子女的负担也将加重,个人医疗保险缴费从最初每年的10元/人到现在的320元/人,百姓反映全家人得都交已是一笔非常大的开销,且年年加码一年比一年缴的多,有家庭反映有缴不起费而不缴的可能,一旦有生病而又未参保不能报销,就有因病返贫脱贫,导致成果不能有效巩固,百姓获得感下降。

为此建议调整农村合作社新型医疗保险制度相关规定,按照不同年龄段差异化执行缴费标准,对农村60岁以上的老人新农合缴费进行阶梯式减半和减免(例:60-65岁缴一半,66-70岁缴1/4,71岁后全免)。对以家庭为单位,连续缴费多年(如三年)未住院报销过的家庭执行缴费打折试点(类似采用汽车商业险一年不出险下一年保费打折的方式)。建议地方全覆盖将农村60岁以上夫妻无子女或独生子女等困难家庭纳入政府资助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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