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建设和安全管理方面的几点建议

来源:郭红梅、邓思日期:2023-05-22 10:51阅读量:571

郭红梅(民盟省委直属巴中总支主委、巴中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邓思(民盟省委直属巴中总支办公室主任)反映,铁路建设过程中的安全管理主要包括人员机械设备管理、施工安全方案评审、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安全隐患排查管理等方面。在日常监管过程中,主要面临以下几方面问题。一是铁路建设安全监督管理体系较为复杂。国、省层面铁路建设安全监督管理的职能职责属交通运输部门,而在市州层面属于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可能出现上下信息不对称、各自为政的情况。由于铁路项目线路长、工程投资大,一般会跨越多个市州,甚至跨越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为此,在项目建设监督管理过程中,铁路建设项目与地方其他类型建设项目的管理方式有很大不同。由国家出资修建的铁路项目安全质量监督管理由国家铁路局或省(自治区、直辖市)铁路监管局负责,地方出资修建的铁路(如汉巴南铁路南充至巴中段)由四川省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市发展改革委(铁路办)作为市州一级铁路行业主管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承担巴中市域内铁路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二是存在专业技术力量不足的问题。相比于公路、房建等项目,铁路行业的标准更高、难度更大、专业性更强,目前各市级发展改革部门没有配备相应的专业人才队伍,日常开展安全生产监管主要是通过与业主单位开展联合检查,缺乏独立发现问题、处置问题的能力。三是存在主客观的风险隐患。个别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在施工过程中,个别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麻痹大意、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导致现场施工人员往往按照自己的一贯行为进行安全防护,安全防护不到位、施工作业不规范,造成施工安全事故。机械设备管理不到位。机械设备的管理应该是贯穿于整个项目的施工阶段,在铁路建设过程中由于机械设备故障或者质量问题导致的安全事故枚不胜举,尤其是架桥机、龙门吊、塔吊等特种设备管理不到位,使项目管理者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安全隐患排查的问题整改不彻底。安全隐患排查是消除施工安全隐患的重要手段,部分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不重视施工安全隐患的排查,对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没有及时处置或彻底处置,最后造成安全事故。

为此建议:

一是建议进一步优化铁路建设安全监督管理体系。二是强化各地发展改革部门专业技术力量,可采取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的方式,对项目安全监督管理进行指导。三是职能部门联动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将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在前、处置在前。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