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消防工作及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

来源:郭红梅、邓思、苟琴日期:2023-05-18 15:17阅读量:698

郭红梅(民盟省委直属巴中总支主委、巴中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邓思(民盟省委直属巴中总支办公室主任)、苟琴(民盟省委直属巴中总支办公室工作人员)反映,消防安全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是惠及民生、保障民安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近期,通过走访调研,我们发现,川东北某市内部分县区在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中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基层消防力量配备不足。人员缺口大。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建标152—2017)和《乡镇消防队》(GB/T 35547-2017)规定“一级城市消防站专职消防队员应编配数额为30至45人,一级乡镇专职站编配数额为15至20人,二级乡镇专职站编配数额为10至15人”。川东北某市某区现有1个一级城市消防站,1个乡镇一级消防站,4个乡镇二级消防站,1个消防执勤点,应配备专职消防队员107至145人。辖区目前实有专职消防队员71人、消防文员12人,共计83人,均为区财政全额保障。人员缺口达24人以上,严重影响执勤备战及防灭火等工作。队伍稳定性差。相较国家队,专职消防队员社会认可度较低、个人发展期望较低、工资待遇保障较低等“三低”问题普遍存在,在立功受奖、评先推优、入党入团等方面与国家队消防员相比存在较大落差,导致专职消防队员的岗位吸引力不强,在岗人员流失率较高。加之消防工作系高危行业,年轻人特别是条件较好、具有高学历者更不愿意从事此行业。

二是消防装备器材配置滞后。偏远贫困市县区的老城区、老旧小区、农村房屋建筑耐火等级低,消火拴、灭火器等消防设施配置不足,安全隐患较大,消防通道狭窄且经常被居民停车或摆摊设点占用。加之随着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高层建筑越来越多,举高喷射消防车、云梯消防车的配备未达到相应要求,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装备建设滞后于城乡发展的矛盾也日益凸现,部分多种形式消防队车辆装备、执勤训练器材、消防队员个人防护装备等配备不到位,尤其是乡镇政府、企事业专职消防队消防车辆装备器材缺口大,影响了正常的执勤训练工作及紧急情况下灭火救援的时效性。

三是消防站布局站点建设不足。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县区的常住人口、建成区面积不断增加,根据《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建标152-2017),例如一级普通消防站的保护面积为7平方公里,而县区消防站点布局设置与城市发展不相协调,可能会导致火灾发生时灭火救援半径大,人民生命财产的损失机率就会增大。

为此建议:

一是加大中央财政对西部偏远贫困地区消防领域专项财政补助。加强城乡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消防经费保障及投入,根据现实需求,配齐消防高精尖装备,增配举高喷射消防车、消防云梯车等高精尖装备,以适应高层建筑灭火救援作战需要,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是全力推动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加大消防车道管理整治力度。多举措解决城镇消防“停车难”问题,公安交管、综合执法等相关部门加大对机动车乱停乱放、违规占道摆摊设点等堵塞、占用消防车通道的违法行为处罚力度。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纳入“法治中国”建设等内容,开展宣传教育,增强人民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应急避险处置能力,有效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是建议设立专职消防救援队(站)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试点。在西部偏远贫困地区如四川巴中开展试点工作,理顺专职队伍管理体制,省级层面将指导地方完善基层消防工作组织纳入考核,实行国家重点镇“一队一中心”建设,其他乡镇(街道)消防安全服务中心挂牌,科学布局消防站点,从严落实消防编制。同时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411号)的规定进行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并纳入当地消防救援机构管理,构建扁平化管理体系,提升专职消防队伍战斗力,便充实和扩大城市消防站主站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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