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后公共文化阵地建设的建议

来源:陈明日期:2023-05-31 14:59阅读量:362

陈明(民盟四川省委委员、民盟四川省委直属巴中总支副主委、巴中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办公室主任)反映,基层公共文化服务离人民群众最近,与群众接触最密切,直接服务基层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是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聚人民精神力量的主阵地,在乡村振兴建设中具有重要作用。但在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改革(以下简称“两项改革”)后,公共文化服务阵地建设面临一些问题:一是撤并的乡镇及村级文化站点如何利用缺乏指导意见。以川东北某市为例,“两项改革”前,全市187个乡镇、13个街道办事处均设有综合文化站(文化中心),文化站的人权、事权、财权由区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统一管理和使用,2367个村(社区)均设有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两项改革”后,乡镇及街道办事处减至139个、村(社区)减至1809个,大多乡镇(街道办事处)、村(社区)只保留一个综合性文化服务站点,撤并的乡镇及村级文化站点出现了阵地占用和设备挪用、闲置、损坏等问题,在服务群众的效能和及时性、便民性上大打了折扣。二是乡镇文化专职人员投入精力不够。“两项改革”后,随着基层综合文化站人权、事权、财权下划乡镇,乡镇文化工作人员大多身兼数职,不能专职从事文化工作,致使出现文化活动开展减少、文化供给不足等问题。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把文化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对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做出战略部署:“十四五”时期,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建设要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创新发展为内生动力,激发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活力,以高质量产品和服务供给满足人民群众基本文化需求和美好生活需要。针对“两项改革”后基层文化阵地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建议:一是从省级或国家层面出台指导意见。撤并的乡镇(街道办事处)及村级文化站点如何合理利用,基层文化阵地如何更好地发挥作用,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需要省级或国家层面出台指导意见予以规范。二是加强对农村文化工作的领导。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将农村基层文化工作作为意识形态考评的重要内容,纳入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以及党委、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和一般财政预算,把“软任务”实化为“硬任务”,做到思想认识、组织领导、队伍建设、经费投入、制度保障、工作落实“六个到位”,积极构建起“充满活力,独具特色”的农村文化建设格局,建立健全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三是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过程中不能单单依靠政府的支持,满足人们对美好文化生活的向往,社会力量也是公共文化服务的重要主体,应通过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多元投入、协同发展的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鼓励社会力量的参与,充分吸引社会资本的支持。需要市或区县层面制定具体的办法和措施,比如:出台支持个人、企业、社团组织等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的鼓励政策,对社会力量参与举办的各项公益文化活动项目在融资、税收、场地、服务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提高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的积极性。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