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残疾儿童康复工作的建议

来源:王潇日期:2023-05-30 10:52阅读量:794

王潇(盟员、巴州区人民法院司法行政装备办公室副主任)反映,党的二十大提出“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和关爱服务体系,促进残疾人事业全面发展”残疾人事业的发展反映了社会文明进步的程度。康复工作历来都是残疾人事业的关键。残疾儿童群体,因其年龄较小,可塑性强,其康复效果也最明显。通过家庭早发现、医院早诊断、社会早干预,多数残疾儿童的身体功能都能得到明显改善,能够正常上学、就业。对残疾儿童早日介入康复干预也能减轻家庭、国家经济负担,具有较大的社会回报性。

然而目前残疾儿童康复工作仍然存在很多短板和不足。一是防残机制尚不健全,防残手段过于单一;二是康复机构覆盖面窄,治疗水平参差不齐,康复机构从业人员人才缺乏;三是康复经费保障困难,补助标准仍旧偏低。

为此建议:

一、防残关口前移,提升出生人口质量。建议相关部门进一步完善残疾预防制度,着力做好优生优育工作,把握好防残关口最前端。将预算用于残疾人事业的部分经费用于孕期产检部分项目补贴,将必要的产检防畸检查纳入医保统筹范围,以此鼓励孕妇产检应做尽做,减少因先天性疾病致残情况的产生。建立医院、社区、康复机构等部门数据共享机制,对新生儿健康情况信息进行共享,家庭早发现、医院早诊断、社会早干预,开展残疾儿童康复工作。

二、加强机构培训管理,提升从业人员专业水平。强化康复定点机构日常监督管理,促进康复机构质量建设。针对农村家庭残疾儿童康复治疗难度大的问题,积极探索村委、社区免费康复模式。强化康复定点机构从业人员培训,通过集中培训、开展专家讲座会、分地区交流等方式,努力将残疾儿童康复人员培养成真正专业的康复师,推动残疾儿童康复事业健康发展。

三、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吸引社会人士提供帮助。目前用于儿童康复的资金主要来源渠道有中央、省、市财政预算资金以及少部分社会资金支持,财政预算时应适当考虑对残疾儿童所在家庭的帮扶,通过财政补贴等方式为残疾儿童家庭提供经济支持。用时,鼓励残疾儿童家庭通过自媒体等方式展示自身困难情况,相关网络平台为残疾儿童家庭开放“绿色通道”,通过增加其视频播放量、鼓励网红明星帮助等方式,吸引社会人士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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