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完善社会化抚养体系的建议

来源:郭红梅、赵云凤日期:2022-02-25 16:00阅读量:6268

郭红梅( 民盟省委直属巴中总支主委、巴中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云凤(民盟巴州区支部委员、巴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股副股长)反映,2022年1月17日,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2021年国民经济运行情况新闻发布会上,国家统计局局长宁吉喆表示,2021年全国出生人口1062万人,死亡人口1014万人,人口净增长48万人。人口出生率为7.52‰,连续两年跌破10‰(即1%),也是近72年(1950年以来)来的新低;净增人口数量创下了近60年来(1962年以来)的新低。

从实际调研情况看,影响家庭生育意愿的主要因素是生育和抚养成本。由于目前绝大部分是家庭抚养模式,不仅耗费父母极大的时间和精力,还导致照顾小孩一方的工作竞争力下降,进而导致家庭收入下降。

为此,建议:

一、维护女性权益,提升生育意愿。一是各地方人大将严格落实《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纳入执法督导。缓和工作与家庭的矛盾,防止女性因脱离岗位太久导致的职场竞争力以及收入“双下降”,在落实产假、陪护假、育儿假基础上,鼓励有条件的政府、企事业单位实行产假、育儿假男女共享,均衡家庭抚养责任。二是对女性职工生育孩子的企业实施财政补贴、税收减免,平衡因为怀孕、生育和抚养导致的企业隐形成本,减少对女性的就业歧视。

二、改善就业环境,提高生育补贴。一是严格执行《劳动法》的规定,减少“996”导致的育儿时间和精力不足。二是降低怀孕和生育的成本,实行免费定期产检,提高生育津贴,让适龄人口“生的起”。三是优化个税扣减,家庭孩子数量越多,个人所得税扣减幅度越大,以鼓励中高收入群体积极育儿。

三、完善服务体系,提高抚养效率。不断扩大普惠性资源供给,一是国家加大普惠制托位建设,地方对社会力量举办的普惠性托幼机构采取以奖待补予以支持加快构建学龄前幼儿抚养和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加快发展覆盖广、质量好、成本低的1-3岁幼保幼教公共服务机构,引导社会力量兴办托育机构,鼓励和支持幼儿园增设托儿班招收1-3岁幼儿,解决育龄家庭的后顾之忧。二是建设儿童友好型城市,在城市改造、建设中要规划配套儿童活动场所和服务设施。三是均衡医疗资源,增强儿科医生定向培养,增加医疗供给,并利用医保和商业保险等充分保障儿童就医。四是增强住房保障,一方面优先向多子女家庭配租公租房,另一方面对多子女家庭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取消公积金贷款面积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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