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建设全省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的建议

来源:郭红梅、孔维胜日期:2023-01-20 15:13阅读量:659

郭红梅(民盟省委直属巴中总支主委、巴中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孔维胜(盟员、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市大数据服务中心主任)反映,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数字政府建设的重要决策部署,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全国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建设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指南》作为《国务院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后的又一份深化数据共享体系建设的指导性文件,提出构建全国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明确统筹管理、数据目录、数据资源、共享交换、数据服务、算力设施、标准规范、安全保障等8方面工作任务,要求各地加快建立健全本地区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落实政务数据共享责任,强化协同配合,推动政务数据共享进入新的发展阶段。虽然我省数据共享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但未深度开展政务数据汇聚、治理等工作标准规范、平台建设、数据服务能力和数据安全保障等方面对标全国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建设指南提出的八个一体化要求还存在较大差距

围绕国家要求、对照我省差距、补齐发展短板,建议加快建设我省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推动政务数据安全有序共享利用,消弭数据鸿沟,助力数字四川建设。

一、强化顶层设计和路径指引。以建设全省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为目标,尽快出台四川省贯彻落实政策文件,明确未来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职责分工,厘清全省政务大数据体系的业务架构、数据架构和平台架构,健全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统筹推进全省政务数据汇聚治理和有序共享,力争形成国家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四川实践。

二、强化基础支撑和机制保障。“全省统一、资源整合”为原则加快建设四川省大数据资源中心,构建政务数据管理、技术平台建设和数据应用服务三类数据标准体系,强化目录编制、供需对接、共享服务、垂管对接、异议处理、应用推广、精准授权、安全保障等数据共享交换能力体系,积极对接国家政务大数据平台,同步数据目录资源,支撑各级政务数据需求部门按需调用、实时共享。

三、强化数据治理和共享服务。积极申报国家数据目录治理、数据直达基层、数据异议处理等试点工作,建立数据资源“一本账”管理和数据目录动态更新机制,实施数据汇聚攻坚、数据治理应用、数据安全防护等重点工程,不断改善政务数据质量,有效满足数据共享需求,有力保障国家普惠金融数据共享服务专区试点和川渝两地、政务服务、成德眉资、涉税涉费等数据共享服务需求,实现跨层级跨部门跨区域数据融合应用。

四、强化系统布局和重点先行。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建设是一项长期、复杂的系统性工程,在确保整体协同推进的同时又要保障重点先行。基于全省政务数据共享体系建设现状,应优先建立数据汇聚治理平台支撑和技术保障能力,制订相关标准规范,尽快出台大数据地方法规,建设人口和法人基础数据库,在形成数据共享枢纽核心能力后,逐步拓展数据汇聚范围、数据共享质量、数据服务能力,形成协同推进的良好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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