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川明参食品安全标准的建议

来源:米亚东日期:2022-07-07 14:46阅读量:1022

米亚东(盟员、巴中市绿色农业创新发展研究院道地药材研究所所长)反映,川明参主产四川,其中巴中恩阳、南充阆中、广元苍溪等地是道地产区,均获得“地理标志产品”称号,种植食用历史有300年左右,是农户产业发展渠道之一,以前年可产川明参2万吨。

受川明参被从沙参中除名,非《中国药典》品种的影响,造成药用量逐年下降,现销售渠道多为农副产品的形式销售,消费者购买后多采用“沙参炖鸡”等食用,造成川明参销路难以打通,导致川明参因市场价格高低导致种植扩面缩减,市场价格也会三年涨三年跌,种植面积逐渐萎缩。

2019年,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印发《四川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给川明参进入食品领域给予方向,当前四川省已有“八月瓜”“麦冬须根”食品安全标准,均打破食品流通桎梏。川明参的成分基本明朗,农残检测趋于成熟,农户多年食用暂未出现不良反应报告,对此,建议抢抓历史机遇,制定四川省川明参食品安全标准,打通川明参进行食品的前置许可,可产生“川明参酒”“川明参泥”“川明参面”“川明参片”等丰富的川明参食品系统产品,以满足人们对美好生活向往需求,助推乡村振兴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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